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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 17:27:44

关于征集收集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文物史料的启事

根据枣庄市委统一部署,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已经全面启动。为进一步丰富展陈文物史料,切实增强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成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收集铁道游击队党史文物和革命史料。

一、征集收集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传承红色基因的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觉自愿的原则,牢牢把握党性教育这个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采取普遍征集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把具有史料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珍贵资料征集收集上来。征集收集的文物史料要真实可靠,集中展示铁道游击队爱党爱国、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敢于亮剑、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机智勇敢、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二、征集收集范围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铁道游击队文物史料的通告》要求,对1938年10月以来铁道游击队人 物、事件的相关实物和史料进行征集收集。

(一)文献类

1.文字史料:主要包括讲话、通知、命令、计划、公函、请示、批复、批示、指示、电报等文件资料,报纸、书刊、日记、档案、账簿、任命书、委任状以及重要的题词、手稿、笔记、书信等。

2.图片史料:主要包括照片、地图、图表、美术作品等,铁道游击队战士、烈士及其亲属的相片、遗像等。

3.声像史料:主要包括录音、录像、唱片等。

4.宣传史料:主要包括标语、布告、海报、传单、横幅、会标等。

5.回忆史料:具有广泛影响的著名烈士、战斗英雄等本人及亲属或知情人提供的资料或撰写的回忆文章。

(二)实物类

1.荣誉及纪念史料:主要包括旗帜、勋章、徽章、纪念章、印章、奖杯、奖状、奖品、证章、证书、证件、邮票、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等。

2.日常生活实物:主要包括桌椅、书柜、笔墨、灯具、炊具、餐具、钟表、货币(流通券)、计量工具,重要的行李、服装、饰品、洗漱用品、家用电子产品等。重点征集铁道游击队战士烈士遗物、生活用品等。

3.枪械装备:主要包括枪炮、弹药、刀具、军用服饰(被子、军服、肩章、臂章)、电台、电话、车辆、照相机、印刷工具、医疗器械等。

(三)口述史料

主要包括采访受降亲历者和重大历史事件见证者的一手或二手资料。

三、征集收集方式

主要采取移交、捐赠、复制、购买等方式进行。

1.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和实物,采取无偿征调的方式,由主管部门协调持有单位移交。

2.提倡鼓励组织和个人无偿捐献铁道游击队文物史料。对捐赠的组织和个人,可视不同情况采用展出时署名、颁发荣誉证书、建立捐赠荣誉墙、赠送复制件等方式进行表扬和奖励;对特别有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史料,可举办捐赠仪式;对批量捐献且质量较高的史料藏品,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基地内开辟以捐赠者命名的专题展览、专项陈列等。

3.对民间收藏者不愿无偿捐赠的重要资料和文物,由主管部门或属地镇街与其协议进行收购。

4.对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持有单位和个人不愿捐赠和出售,希望继续保存原件的,可协商在进行复制、拍照后退还原件。

四、征集收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五、移交方式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征集收集到的资料、文物的名称、来源、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指定专人保管,将征集品统一移交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个人可随时将有关文物、史料送交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移交单位和个人出具收据,并做好文物鉴定、复制仿制、清点入库和分类保管等工作。

六、相关说明

1.枣庄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632-3315743;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薛城区委组织部、薛城区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632-4440915、0632-4412025。

2.本次征集收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