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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6日 09:13:18   来源:枣庄日报

鲁南传媒网讯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市场持续繁荣,日前,我市发放2025年枣庄市零售餐饮消费券,总费用为32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发放零售餐饮消费券共300万元,平台配资25万元。

消费券发放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发放平台为“云闪付”APP,领券范围为市内在“云闪付”平台实名注册实际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消费券分别于3月1日至3月15日、3月16日至3月31日分两轮通过“云闪付”APP向在市内消费人群发券。第一轮为3月1日上午10时投放消费券金额175万元,其中“满100元减20元”面值2.5万张、“满200元减50元”面值1.5万张、“满500元减100元”面值0.5万张。第二轮为3月16日上午10时投放消费券金额150万元,其中“满100元减20元”面值2.5万张、“满200元减50元”面值1万张、“满500元减100元”面值0.5万张。

消费券资金滚动使用,前两批发放完成后,市商务局将根据资金剩余情况延长发放时间并确定第三批发放事宜。

本次发放采取消费后返还对应额度无门槛消费券形式。用户在活动参与商户使用银联二维码付款交易,单笔交易100元及以上不满200元的自动获取20元消费券,200元及以上不满500元的自动获取50元消费券,500元及以上自动获取100元消费券。单用户每轮限获取1次消费券。

第一轮消费券使用日期截止至3月15日,第二轮消费券使用日期截止至3月31日。自动获取消费券后可在任意活动参与商户使用银联二维码付款时使用,消费券及活动参与商户可在“云闪付”App“本地精彩”—“政府消费券”栏目查看。每笔消费限获取一张消费券,严禁拆单销售。消费券不可与2025年枣庄市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使用。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且该次获券次数视为已使用。(记者 张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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