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 5月1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5月18日起,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据悉,本次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5月18日以前已经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贷款的,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标准,5月18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
另外,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记者 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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