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台儿庄区所管辖的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3月10日至6月30日。
禁渔区域为韩庄运河台儿庄段、京杭大运河台儿庄段黄颡鱼自然保护区以及台儿庄区的其他水域。韩庄运河台儿庄段起点为张山子镇闫庄村,迄点为邳庄镇陶沟河口以及京杭大运河台儿庄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因科研调查或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纳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水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据悉,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记者 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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