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依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办法》,通报了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部分镇街2023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结果。
2023年12月,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依次为(第1位至第7位):峄城区,山亭区,高新区,滕州市,市中区,台儿庄区,薛城区。
根据《办法》规定,市级财政奖励峄城区100万元、山亭区50万元,薛城区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
全市65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前10位的依次为(第1位至第10位):市中区孟庄镇,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市中区齐村镇,市中区西王庄镇,市中区龙山路街道,峄城区坛山街道,滕州市大坞镇,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市中区矿区街道,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排名后10位的依次为(倒数第1位至倒数第10位):市中区垎塔埠街道,滕州市鲍沟镇,滕州市滨湖镇,滕州市龙泉街道,滕州市西岗镇,峄城区峨山镇,滕州市羊庄镇,峄城区榴园镇,台儿庄区邳庄镇,滕州市荆河街道。
根据《办法》规定,排名前10位的镇街各奖励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排名后10位的镇街各上缴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以上奖惩资金由市财政局进行年终体制结算。(记者 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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