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 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下称诉前调解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在答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时代之问中交出了全新答卷。
一、运用学习成果,推进诉源治理“新实践”
鲁南传媒网讯 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等重要论述,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向市委提出《关于建设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的工作建议》,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在市委支持下,枣庄中院在山亭法院试点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入驻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通过运用“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将诉前调解案件横向委派到入驻区级“一站式”矛调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调解组织,纵向分流到乡镇街道。同时,推动“诉前调解”指标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由人民法院提供诉前调解成功率、万人成讼率等数据作为考核支撑,诉前调解工作真正从“法院主推”升级为“党委主抓”。
二、深入调查研究,开出诉前调解“新药方”
把调研作为破解诉源治理工作难题的重要途径,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山亭“一站式”矛调中心和诉前调解中心开展专题调研15人次,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人民调解缺乏法院赋能指导、诉前调解程序空转等实际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工作提升。在枣庄中院的指导推动下,山亭法院下沉50%的民事审判法官,组建“1名速裁法官+2名法官助理”指导团队,为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提供全过程、贴身式指导。诉前调解案件直接挂靠到指导团队法官名下,调解成功的及时出具“诉前调”字号文书或“司法确认”文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立案后仍由指导团队就地审理、快速裁决,在法院内部构建了“前端不用力、后端更努力”的压力传导机制。目前,山亭区共诉前分流案件3932件,调解成功1902件,调解成功率达48.4%。
三、坚持真抓实干,引领息诉解纷“新境界”
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及时、便捷解纷的新期盼为切入点,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实现群众“事心双解”的解纷成效上。枣庄中院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机制创新,推动法院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走入乡土、深入群众,落实“在调解中调查、在调查中调解”工作原则,力促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最大程度相一致。建立诉前裁判评估机制,由专职人民调解员或中立评估员根据起诉书、证据材料出具《诉前调解意见》,向申请人传递证据的证明力、纠纷处理所涉法律条文等,使申请人在诉前能够基本预见进入诉讼后的判决结果,主动选择最佳方式和途径解决纠纷。建立督促履行机制,要求人民调解员每案回访、每案必督,促成诉前达成调解的案件当场履行、尽快履行。诉前调解成功后进入执行案件88件,仅占调解成功总数的5.9%,诉前调解程序的实质解纷功能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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