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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 10:13:25   来源:鲁南传媒网

鲁南传媒网讯:12月12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举行。会上,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侯成贵对于《枣庄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哪些人员以及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如何确定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侯成贵介绍,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已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按照出台的办法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上下限范围内,不得高于枣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枣庄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无法提供纳税收入的,缴存基数按照个人申报登记,但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枣庄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灵活就业人员在10%-24%范围内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和选定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

责编:胡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