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昨日,记者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保障改善民生实践中谋篇布局,围绕调整优化政策和提升服务效能出台一揽子惠民举措,住房公积金各项主要业务指标运行情况良好。
1至11月,全市新增缴存单位991个,新增缴存职工3.05万人,归集公积金49.55亿元,提取和贷款共使用资金55.76亿元。提取主要去向是住房消费类,合计25.24亿元。资金使用率94.74%,资金保持充分使用。
购买自住住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充分发挥公积金保障作用,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支持政策,解决枣庄市多子女家庭住房问题,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职工家庭,在枣庄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同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台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
出台增设电梯提取政策,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符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职工自住住房增设电梯,以及职工本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增设电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费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民生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发挥住房公积金职能作用。(记者 单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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