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12月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枣庄市“深入实施林长制 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目前共设立各级林长2345人,林长制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据悉,目前全市设立市级林长4人,区(市)级林长39人,镇级林长229人,村级林长2073人,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对责任区域内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
林长制坚持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7项制度,各区(市)林长制办公室出台相应制度49个,有力保障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机制建立、责任落实等方面持续发力,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枣庄市民间林长管理办法》,逐步形成林长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构建齐抓共管、资源整合、同向发力的治理新格局。
2023年以来,市、区(市)、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林长,通过现场巡查、定期调度等方式,共开展巡林11880次,解决问题1091条,有力推动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
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林长制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对2022年林长制绩效评价前三名的区(市)进行奖励支持,进一步激发区(市)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工作积极性。积极申报省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激励县,力争实现省级林长制考核新突破。 (记者 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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