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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1日 09:54:34   来源:鲁南传媒网

鲁南传媒网讯 10月31日,被不起诉的张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如释重负。这是滕州市检察院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一个缩影。据悉,不起诉表示涉案人不需要被判处刑罚,但并不代表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推进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精准监督“不刑不罚”现象。

今年7月份,张某取快递时“顺手牵羊”偷走一部手机,价值4000余元。事后,张某投案自首,将赃物退还,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本案的情况,该院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  

此案看似了结,却留有疑问,张某的盗窃行为是不是不用受到任何处罚?答案是否定的。“检察长,我们拟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建议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线索,由行政检察部门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给予其行政处罚。”10月25日一早,该院检察官张潇丹递交了《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审查表》,张西明副检察长仔细审阅后在两份文书上同步签署了意见。

这项工作的改变,源于该院今年《激活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做实不起诉案件法律监督“后半篇”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行政违法行为尚且要给予行政处罚,如果对被不起诉人‘不诉了之’,而忽视其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则会导致责任失衡的局面,老百姓因此也会认为不公正。”今年5月份,在大调研活动中,该院检察长靖波针对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存在的盲区作出了工作部署。半个月后,该院起草了《意见》,并经检委会审议通过。

“‘激活’是强化行刑反向衔接的第一步,要让这项制度动起来。”该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来宝彦介绍说,《意见》确立了《不起诉决定书》与《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审查表》同步制作、同步审批制度,即检察长签发《不起诉决定书》时,如果刑检部门没有对行刑反向衔接提出意见,则暂不签发《不起诉决定书》,通过一张审查表精准杜绝“不刑不罚”。

自今年7月份,最高检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统一归口至行政检察部门后,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李琳琳深感责任重大。“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过来的线索,检察院都会一再确保检察意见得到落实。”她表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行案件化办理,检察意见书发出后会强化“办复”监督,跟踪到底,做好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纪检监委监督的衔接,确保行政机关落实到位。

“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滕州市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共发出检察意见书65份,处以15人行政拘留,55人罚款处罚,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确保了司法执法公正。”该院刘玲副检察长说道。


责编:张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