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10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追认张允久、刘宝山、张风才、庄兴岱、刘彦明、江春炎、杜云密为烈士的批复》,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特追认七位同志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据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过综合调查情况,依据相关政策,认为张风才、庄兴岱、刘彦明三位同志,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有关材料证据齐全,符合追认为烈士的条件,遂进行了申报。(记者 孔浩 通讯员 吕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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