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10月18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破解失能群众护理难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国庆说,试点期间,枣庄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以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为保障对象。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意外等原因导致人体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经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预期达6个月以上的,经失能等级评定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
具体流程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申请失能等级评定——评估专家按照标准对参保人员失能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评定为重度失能人员选择护理模式,签署服务协议——接受护理服务——结算费用。
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根据参保人员护理需求,确定三种护理服务形式:
一是医疗专护,是由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设置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24 小时连续护理服务,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协议医疗机构接受医疗专护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和65%,每床日支付限额为30元、45元和60元,医保帮扶对象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5元。
二是机构护理,是由医疗机构之外的协议管理服务机构为入住机构的参保人员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参保人员接受机构护理服务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每床日支付限额为30元,医保帮扶对象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5元;
三是居家护理,是参保人员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的模式,分为居家上门护理和居家自主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指协议管理服务机构定期上门为参保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居家自主护理指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具有护理能力的近亲属、邻居或者其他护理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居家上门护理的,基金每床日支付限额为20元,医保帮扶对象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3元;居家自主护理的,基金月支付护理补贴300元,医保帮扶对象提高50元。
责编:胡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