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9月1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薛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新闻发布会。薛城区统计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王侠在发布会上介绍,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薛城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当前,薛城区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全面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普查对象处采集经济普查清查表信息。请普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如实提供单位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以便于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明年年初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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