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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7日 09:21:49   来源:鲁南传媒网

鲁南传媒网讯: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我市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截至12月31日。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出清名单,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单位失信情况依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共享数据进行认定。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清理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

稳岗返还资金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报申请材料,仅需登录社保经办服务系统对企业对公账户、返还金额等信息进行确认,人社部门对完成确认的参保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记者 刘一单)


责编:朱忠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