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被确定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在市中区、薛城区启动实施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将73.9万参保居民纳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居民由于年老、疾病或意外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者定点机构由专人护理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定额或者一定比例支付的保险。试点区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意外等原因导致人体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经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预期达6个月以上,经专家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即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或居家自主护理,协议服务机构(护理人员)根据不同护理服务模式向参保人员提供必需合理的护理服务。
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协议医疗机构接受医疗专护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和65%,每床日支付限额为30元、45元和60元,医保帮扶对象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5元;接受机构护理服务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每床日支付限额为30元,医保帮扶对象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5元;接受居家上门护理的,基金每床日支付限额为20元,医保帮扶对象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3元;接受居家自主护理的,基金月支付护理补贴300元,医保帮扶对象提高50元。对于市域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暂按居家自主护理服务形式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每月支付护理补贴300元(医保帮扶对象为350元)。(记者 王龙飞)
责编:朱忠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