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为加强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传承和保护地名文化,由市人民政府起草的《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于2023年6月29日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组织了联合修改,形成了《办法(草案修改稿)》。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办法(草案修改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市民可以通过扫描官方提供的二维码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出,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记者 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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