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本来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最近,枣庄的董先生房子要交付了,但交付以前,开发商却要收取一些费用,这让董先生难以接受。
新房交付 想拿钥匙要先租车位?
董先生告诉记者:“我是2016年在这边买了益洋花园小区的房子,2017年(网签)备的案,合同约定2017年10月31日交房,这中间一直没有交房,直到(今年)五月底六月初的时候通知我们交房了,但是要交十几万块钱。”
新房交付,为什么要再交十多万元钱?董先生说,包括绿化费200元/平方,电网费105元/平方,燃气费3500元,暖气费是一万二、一万三。董先生表示,除了这些费用,开发商还强制要把车位租赁给收房业主,租期30年,七万两千块钱,就没有车也必须要租,不租就不给你通水电。
董先生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开发商为什么要再收取这么多费用呢?记者和董先生一起,来到了枣庄益洋花园营销中心。
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销售房屋。具体收房的程序需要联系开发商方面的张经理。随后,张经理来到了营销中心。
枣庄益洋花园小区开发商张经理表示这个车位必须要租,没有车也要租。
交付新房要收各种费用 合理吗?
除了租赁三十年车位的七万两千元钱,张经理还对其他的收费进行了说明。对于这些不同项目的收费,董先生认为不合理。
原来,开发商拖欠第三方钱款,后来用房子抵给了第三方。而董先生的这套房子正是从第三方手里购买的。不过,董先生认为,房子虽然是抵账房,但是跟开发商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
张经理表示,不交钱是不能交付房屋的。考虑到业主可能会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张经理还特意做了说明:“如果现金紧张,我们可以给你车位贷款,我就跟你说,车位能贷款。”
虽然董先生买的是抵账房,但跟开发商签订了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办理了房屋银行贷款。为了解决问题,记者和董先生来到了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住建局反映情况。
开发商:卖房没收到首付款
在了解了董先生反映的情况后,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住建局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张先生。
枣庄益洋花园小区开发商张先生说:“刘总给我交代这个事,说首付款他没收到。”
董先生表示,他是通过第三方购买的抵账房。虽然首付款没有直接交给开发商,但在第三方的协调下,跟开发商签订了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董先生承认,首付款确实没有直接交给开发商,而是交给了一位姓赵的男子。在赵先生的协调下,自己顺利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了合同,开发商就应该遵守合同约定,给自己交付房屋。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了收取董先生首付款的赵先生。
赵先生表示,开发商说没有收到首付款让他重新交一遍首付款这个没有道理,这是开发商欠自己钱,抵账给自己的房子。
那么,事情到底该如何解决?记者采访了律师。
王强律师表示:“董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办理了网签备案,开发商应当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说有第三方纠纷,应当三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涉及以房抵债的问题,也不排除有诈骗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