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 7月5日,聚焦民生福祉,着力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召开。会上,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办公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王士昌介绍了今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打算。
王士昌说,为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划、立、治”保护原则,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谋划先行,划定保护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14年完成了10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2022年根据《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鲁政字〔2022〕196号)有关要求,对已划定保护区的10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对岩马水库进行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并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下步将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二是强化治理,实施饮用水源规范化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设立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宣传牌约160块,设立隔离防护网3800余米,在取水口和一级保护区内安装视频监控82台,实施退耕还林37亩。关闭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搬迁村民住户,腾退土地面积8万多平方米,先后清理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800余户,为保障饮水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监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评估。按照有关要求,对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羊庄水源)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在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实行实时监测。经监测,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外),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防患于未然,研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印发实施了《枣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性污染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应急响应、信息报送、现场处置、技术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理,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下一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保障饮水安全。一是加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组织专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二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区(市)之间、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联合监管机制,畅通信息交流和沟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形成协调联动的执法监管合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各种禁止性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打击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编:葛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