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 6月1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孟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龙雨;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卫;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传军;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李莉;滕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秦升学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孟文说,枣庄市现有未成年人10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3.9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着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持续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枣庄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大格局。市、区(市)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镇(街)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设立保护点,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形成关爱保护工作合力,倾力打造“枣未之光 护童成长”“心滕你”“爱心妈妈”等各具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聚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压实镇(街)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责任,形成提前监测预防、及时发现报告、第一时间开展帮扶的工作机制,确立了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参与全国、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示范、试点县创建活动,滕州市被省未保工作领导小组选树为全省首批未保工作试点县(市、区),并顺利通过全国未保示范县验收,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聚焦未保重点难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相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未成人保护法》,切实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政法委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治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权益维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网信办组织各类网络媒体平台,围绕未成年保护主题,策划推出有力度、有温度、有高度的公益宣传融媒体产品830余篇。教育部门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万人次,发放各类资助资金、减免保教费(学杂费)13867万元。持续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公安机关开展“护校安园”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设立护学岗588个,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民政部门对全市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进行全面摸排,为2410名农村留守儿童、3672名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建立关爱帮扶档案,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司法部门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08件。卫健系统成立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开设儿童营养门诊、儿童心理发育行为门诊,为发育异常儿童给予科学指导诊治。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别程序和特殊保护制度,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团委系统累计筹集资金1433万元,已建成希望小屋1409个。妇联近两年新招募435名“爱心妈妈”结对救助431名儿童,累计建成留守儿童活动站475个。残联部门共为110名脑瘫儿童实施功能性神经外科手术,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2414人次。其他未保成员单位也按照职责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未保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起一支由市、区(市)未保专干、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形成覆盖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进基层工作队伍和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站、家庭教育指导站、“儿童之家”等服务站点建设,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基层基础。政府购买专业社工组织,走进村(社区)、学校、儿童之家开展一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自护教育、亲职教育等活动200余场。
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责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系列宣传活动,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每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今年启动了“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暨“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近两年,全市累计开展活动1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定期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家校共育课堂”等专项巡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将孤困儿童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帮扶。通过新闻客户端、网络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广泛推送发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信息,《孩子眼中的社会救助帮扶》《情牵孤困儿童助力乡村振兴》等帮扶活动被中央、省、市等媒体刊发,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履责、全民关爱的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凝聚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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