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把“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作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强调。这既是对我国金融发展实践的精辟理论总结,又是对建设金融强国的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加快金融强国建设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没有金融强,就不可能有国家强。当今世界,大国竞争已跨越单纯的军事较量进而成为综合实力的竞争,其中重要的就是金融实力的竞争,金融是大国博弈的必争之地。泛舟历史长河,极目大国兴衰史实,无不是金融强,则国家强。然而,金融的存在和正常运转有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先有信用后有金融,金融是信用发展的结果,信用是金融的本质。“诚信金融”,不是一种简单的伦理倡导,而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之道、现代金融的本质要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诺千金”“诚至金开”等震古烁今的成语,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视“诚信”为立身之本和自身的道德修养“名片”,并逐渐形成了诚信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评价标准。金融体系中的诚信不仅要求交易各方恪守信用,遵守合约,更要求交易各方首先披露自己的真实信息。可以说,诚信是现代金融的基石。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有利于增加企业和个人的信心,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高盈利水平,保持金融体系的动态平衡和结构优化;对于资金需求者来说,有利于降低贷款难度,可获得的信贷资金增加,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实现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金融市场诚信体系向上向好,相关法规制度日益完善。同时也看到,伴随着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大数据技术的广泛使用,一些新的诚信问题又涌现出来,如虚假理财投资、虚假贷款、信用卡诈骗、保险欺诈等。这些诚信金融的“堵点”,不仅对投资者和市场信心造成重大影响,降低了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也极大地影响了金融企业的正常运行,导致许多法律纠纷,甚至成为金融市场稳定的致命软肋,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与建设金融强国的规律与要求背道而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快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离不开一流的金融环境的营造,离不开诚信金融体系。但是,“诚信金融”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实现的,需要凝聚各方力量,汇聚各方智慧,推进德法共治。一方面,大力弘扬数千年来传承不息的诚信传统理念,不断唤起积淀在民族精神深处的诚信良知,在不断地自我反省中守住自己的本心,在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前提下待人以诚、取信于人;另一方面,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法治政策,依法依规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之中,通过确定入罪门槛、规范诉讼程序、统一裁判标准等,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加大法律对金融诚信体系建设的介入。在此基础上,坚持法治与德治的互补性、兼容性和一致性,把法律制裁的强制力量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硬性的律令与柔性的规范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把树立法治理念与荣辱观结合起来,以法律的威慑使人们不敢失信、不愿失信。
有信者,行天下。发挥好诚信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那么,一个金融强国必将与我们渐行渐近,也将在世界金融合作和竞争中累积更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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