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为依法快捷高效处理欠薪问题和劳动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峄城区人社局高效整合办案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一体化机制,以“刚性执法”和“柔性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高劳动纠纷化解处理效能,形成了“1+1>2”的联动工作合力,进一步巩固了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一是完善受理平台,立案衔接更畅通
设服务专窗,提供劳动保障维权“一站式”服务。整合仲裁咨询立案窗口、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设立统一对外的劳动保障维权“一站式”服务窗口,仲裁、监察工作人员联合办公,接待来电(来访)咨询、举报投诉和立案申请,开展“一站式”服务;规范接待制度,工作人员依据仲裁、监察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和办事要求,耐心解答当事人问题,对申请人诉求进行充分法律释明;健全值班人员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来电来访咨询接待及案件立案登记信息台账,实现了权益维护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定工作原则,明确案件受理范围。对受理范围存在交叉但又难以逐一明确管辖权的,遵循疑难案件仲裁优先原则、违法案件监察优先原则,争议案件“不告不理”原则、违法案件主动查处原则,合理分工确定管辖范围。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对难以确定优先管辖的在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协商,难以协商确定的,通过报请共同上级领导、建立裁决机制确定管辖。全过程负责,落实一次告知。以“解决问题、让当事人满意”为目标,落实首问(首接)责任制,以首次接听电话、首个接待来访的值班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全部要求和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对申请立案材料不规范或材料不齐备,符合受案范围的,按有关要求发出补正通知,有效避免了让当事人来回跑腿的情况。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建立联合机制,案件处置更高效
强化“联合运行”,合力攻坚研判。健全完善由仲裁、监察主要负责人作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分析劳动仲裁、监察案件处理形势,互相通报工作情况,沟通协调交叉案件管辖确定、法律政策适用标准等问题,对涉及重大、疑难、集体案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成立由仲裁、监察分管负责人牵头有关股室负责人等组成的仲裁监察协调联动工作专班,负责联动处理、协作办案、联合会商、共同约谈等具体工作的落实。强化“联合办案”,发挥互补优势。监察机构在案件中发现部分诉求有争议时,引入仲裁程序处理;仲裁机构中发现难以调查取证的,可借助监察调查取证,发现违法用工的可引入监察程序查处。着力发挥双方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工作机制的协同优势,适时开展联合会商、联合调解、联合行动或联合应急处置,实现“刚性执法”与“柔性调解”的有机融合。强化“联合预防”,筑牢法治根基。联合发布遵守劳动用工等规定的公开提示函、《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指引》等宣传材料,提醒企业依法用工;联合开展调研、座谈、普法讲座、法律体检等送法入企活动,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提高自主防范化解争议能力。同时,仲裁院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监察大队日常巡查、专项执法等行动,就发现的用工隐患和风险发出《仲裁建议书》,提醒企业及时规范和整改。今年以来,共开展入企联合检查20余次。
三是深化互动融合,维权服务更精细
加强信息共享,办案质效更加提升。进一步密切定期沟通、微信平台交流、案件研讨等工作交流研讨,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可以互相查询、借阅、复制案卷材料。同时,推动仲裁办案系统和监察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仲裁或者监察依法取得的证据,另一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仲裁或监察依法查证的事实,另一方可以直接予以认可,减少重复取证,进一步压缩办案时间,实现立案衔接、办案联动、工作交流等方面的资源互补、数据共享、信息共用。强化培训提能,办案力量更加专业。监察仲裁采取业务融合式联合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互发兼职仲裁员证、调解员证和兼职监察员证。兼职监察员、兼职仲裁员在立案衔接、办案联动时身兼两职,综合运用两种程序优势处理劳动人事纠纷。通过互邀人员参与对方办案、轮岗任职、定期通报重要案件信息等形式持续深化互联互通,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办案专业化水平。完善调解网络,纠纷化解更加便捷。依托“榴乡诉递”综合服务平台和18家“听竹工程”品牌调解室,着力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位一体”一站式劳动纠纷化解网络,有效整合“企业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五老乡贤”等基层调解员、兼职监察员力量,第一时间开展纠纷调解和权益维护工作,充分实现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巩固了全面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立体化格局。
责编:胡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