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然,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方玉,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杜弘善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郑然介绍道,为保护好枣庄市现有古树名木,培育和延续古树后备资源,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并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实施4年来,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全市各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及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正确实施《条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广泛采取宣传周、赶大集、进社区、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古树名木的重要价值和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普及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和养护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知古树、爱古树、护古树意识。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共开展宣传活动110次,悬挂、张贴条幅和宣传标语500余条,发放《条例》手册等宣传材料11060份。
二是开展普查,全面推进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在2020年10月,市林业和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工作基础上,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7月起,组织区(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和古树群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和鉴定。落实《山东省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实施细则》“一树一档”要求,对古树名木、古树群的位置、树种、树龄、胸径、冠幅、生长势、栽培历史、传说故事、反映古树全貌和特点的图片等,建立古树名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经省级审核后,录入全国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明确职责,落实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市林业和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枣庄市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明确古树主管部门与养护责任人的职责,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与古树养护责任人签订了养护责任书201份。2021年开始,市林长制办公室将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林长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责任意识。市公安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形成了古树名木保护合力。
四是开展巡查,加强古树名木养护。区(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提出养护建议。市林业和绿化局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对各区(市)上报的树势衰弱和濒危的古树,组织现场调查分析,提出有效的抢救措施。2021年以来,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累计投入315.2万元,其中对262株古树采取了修建树盘、设立围栏、修补树洞、安装避雷设施、水泥地面透气化处理等保护措施,抢救一级濒危古树4株。
鲁南传媒网讯:5月20日,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举行。众所周知,古树是自然界与前人保留下来的珍贵遗产,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也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发布会上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就如何保护古树的问题进行了展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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