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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1日 14:03:45   来源:鲁南传媒网

鲁南传媒网讯 日前,枣庄市普法办公室公布了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报送的《滕州市首例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被评为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优秀典型案例。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法治枣庄建设,充分展示各单位(部门)以案释法的实际效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使各执法司法部门、法律服务、群团组织等单位加大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普法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打造法治枣庄宣传品牌,由枣庄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普法办联合主办了这次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由苗培君、孙友军撰写的《滕州市首例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详细讲述了整个案件处理过程,调查事实清楚,违法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有理有据。该案不仅打击了违法行为,同时也教育了广大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成为滕州市首例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行政处罚案件。近年来,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落实落细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责任,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注重开展节点宣传教育。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宣传站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流动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系统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加大野生动物执法力度。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遏制非法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活动,全面巩固野生动物禁食和保护成效,维护了自然资源生态安全秩序。滕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全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监督管理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遏制乱捕滥猎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下一步,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努力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责编:张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