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讯 2月28日,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第二批“五大曝光”有关情况,其中1人因酒驾肇事逃逸致人一死一伤,被终身禁驾。
2020年1月26日17时50分许,张某防饮酒后驾驶鲁D2**12号小型面包车,沿济枣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滕州市羊庄镇薛河大桥东路段时,与由东向西步行的行人刘某、魏某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当场死亡,魏某苓受伤,鲁D2**12号小型面包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张某防驾车逃逸。当日18时45分,张某防电话报警,投案自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张某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防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2021年5月17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张某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最后,枣庄公安机关对1名犯交通肇事罪的驾驶人依法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处罚。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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