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山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吹响凝心聚力、奋勇拼搏,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向全省发出了新春动员令——扛牢经济大省责任,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谋划实施一批集成式改革,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
推动企业集成改革,让市场主体“动”起来;
实施要素集成改革,让优质资源“活”起来;
开展营商环境集成改革,让发展氛围“浓”起来。
市场活力的一个重要表现在于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得好,市场活力就足。会议强调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显示了山东旗帜鲜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心。
鼓动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山东有高招:
出台助企纾困、减税降费等扶持政策,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资金要素等方面给予支持;
深化营商环境提升,破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和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给民营企业送上了一份分量十足的“政策大礼包”——
2023年,山东将扎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培育10个左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打造一批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个体经济,推动新登记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关心关爱民营企业家,发布民营企业家“挂帅出征”百强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完善中小微企业纾困机制。提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力争新增上市公司30家左右。
在这个“政策大礼包”中,既包括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集群,也包括个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家;既强调了权益保护和纾困机制,也强化了金融服务保障。换句话说,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都将得到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可谓诚意满满、福利多多。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既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着力点,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驱动科技创新的“主引擎”、扩大对外开放的“动力源”、增进民生福祉的“助推器”。
近年来,山东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活力。
民营兴则山东兴,民企强则山东强。
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2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山东共有50家企业进入榜单,位居全国各省市第四位,入围企业数量占500强的比例为10%。统计数据显示,民营经济贡献了山东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投资、70%以上的税收,占市场主体的90%以上。
当前,山东发展正处在由大变强、勇毅奋进的关键节点。山东“走在前、开新局”,强省建设实现新突破,民营经济必须率先实现突破。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2021年以来,山东实施了4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和“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去年,创新实施“十大专项行动”,持续为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通过建立企业动态库、开展专题培训、提供融资专项服务等方式,山东着力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升级。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高质量发展的“命脉”。从撬动更多民间投资、推动经济平稳有序发展的角度来看,只有不断改善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拓展民营企业的市场空间,才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投资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市场活力的直观反映。决定投资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投资能力、投资意愿、投资项目。现实中,民营企业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利润为主的内源性融资。因为疫情影响,不少民营企业出现利润下滑,进而导致内源性融资能力不足。因此,减轻民营企业的税负压力,拓展金融信贷为主的外源性融资渠道,就显得格外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民营企业的投资意愿代表着其对市场前景的判断,稳定民间投资的预期,才能增强民间投资的意愿。由此,需要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渠道,打通民间投资的“最后一公里”。
集成式改革对于促进民营经济有着积极的作用——让优质资源“活”起来,让发展氛围“浓”起来,就能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动”起来。
新发展格局中,稳住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是稳住就业和民生的基本盘。助力民营企业在扩大投资的过程中升级壮大,就是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