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您慢慢讲,我尽快办!”6月9日,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办事处后大村82岁的张某拄着拐杖,颤巍巍地来到薛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接待她的是该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孙业成。
经了解,张某因儿子曹某某不履行赡养义务、儿媳孟某某辱骂自己到这儿寻求法律援助。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更何况是面对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的求助。张某申请提出后,孙业成当场受理,当即启动审查程序,并当场指派律师受理。
当日,在薛城区善治调解矛盾多元化解中心,张某和子女达成调解协议: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老人200元生活费,大额医疗费用由子女平均负担;禁止其儿媳孟某某辱骂老人。就这样,没花一分钱,一件压在张某心头的大石头被搬开,事情当日就取得了圆满结果。
本着“调解优先”“能调不诉”“先调后诉”的原则,薛城区司法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律师值班制度,选派山东薛国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免费坐班接受各类法律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直接导入援助程序,实现了高效援助“零距离”。今年以来,共在前台办理申请类援助案件205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作为申请抚养费的诉求,17岁的沈某因父母未支付抚养费却颇费周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中心直接指派律师提供援助进入诉讼程序。
接手沈谋案件的姜敦馨律师,第一时间和当事人谈话了解案情,代写诉状,写代理词,按照法院通知代理开庭,切实维护了沈谋的权益。
今年初,薛城区司法局投资40余万元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于一体,使各类社会主体都能获得精准、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区司法局充分整合社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四支社会法律援助资源,建立135人的法律援助人员数据库,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其他社会法律援助资源为补充的援助格局。同时,先后在工会、妇联等12个部门、7个镇街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各村(社区)设立了联络点并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从而搭建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为“打造首善之区,建设品质薛城”贡献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
来源:薛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