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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10:41:15   来源:滕州市人民法院

6月23日

以打电话方式推销药品

以免费赠送、中奖、代金券抵现金为噱头

专骗老中年人财物的

乔某娇、乔某和马某燕

被滕州市人民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是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

我市 首起被判决的案件

2018年12月至2019年8日,乔某娇、乔某和马某燕三人加入到石某刚(已起诉)等人开办的工作室(工作室隐藏在临沂、济南等地), 从事的工作是通过网络电话推广赠送药品大礼包,打电话联系的对象都是中老年人,一旦有人需要大礼包,必须交付168元的保价费,同时装进礼包里的还有中奖卡,中奖卡的物品有70周年纪念币、五色玉玺和各种人民币等,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如果有需要中奖物品的客户必须付钱购买。

为取得中老人的信任,乔某娇、乔某和马某燕三人根据所销售商品的推销话术(话术包括:“大礼包”话术、“发货通知”话术、“派送”话术、“拒收”话术等)进行诈骗,其诈骗手段是:把相关话术及电话信息(包括手机机主姓名等内容)发送给工作人员(每天发给每位工作人员200条电话信息) 由工作人员以公司10周年大庆免费赠送上千元大礼包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接收大礼包(大礼包内装的全是30元左右的假货和价格不等的中奖卡),然后根据大礼包内的商品收取客户140元到180元不等的保价费,从中获利。

第一步诈骗成功后,再由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 以中奖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支付上千元购买中奖卡内的物品(都是价值100多元的假商品),物流邮寄中奖物品时,包裹里再次装入中奖卡,诱骗客户购买。滕州市公安局根据案情,在枣庄市公安局的指挥下,组织警力分赴临沂、济南等地将以石某刚、乔某娇、乔某、马某燕等130多名涉案人员抓获,扣押电脑、服务器、手机、网络电话等作案工具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