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也是枣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关键期。为进一步普及民法典知识,5月20日,枣庄市公安局牢固树立“围绕创城抓主业、立足主业促创城”理念,组织法制支队、治安支队、户政处等单位走进社区、市场、超市等地开展了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暨“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同步进行,通过现场解读、发放宣传资料、ppt讲解的方式,向群众、居民、个体商户生动形象的详细介绍了编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结合身边案例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中拾得遗失物交公安机关、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查清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人、见义勇为救助行为人免责规则等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新规定、新精神。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为创建文明枣庄、法治枣庄提供了法治保障,营造了较好的普法效果,及时满足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答3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为枣庄市夺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政府示范市的最终胜利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