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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9日 10:30:37   来源:枣庄新闻网

1月26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明确即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自全市部署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以来,各区(市)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巡查力度,全面开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滕州市

1月25日,东郭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何某某在东郭镇后明村振兴路路东一花圈店房间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清点,该店内共储存笛音雷5箱,烟花28箱,红蜘蛛擦炮4箱,五千头型鞭炮26盘,福星鞭炮18箱。滕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何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并对非法储存的危险物质进行收缴。

薛城区

1月25日,市公安局薛城分局依法给予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李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了解到,这是自今年我市烟花爆竹“禁燃令”发布以来,薛城开出的首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罚单。

当日15时许,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凤鸣湖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检查时,发现在新城街道某小区内,李某在自家经营的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当场查获烟花爆竹64件,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山亭区

1月26日,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联合山城街道应急办、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对辖区百货商店、超市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山城街道北京路徐某经营的百货超市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执法工作组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2箱,将徐某传唤至山城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经询问,徐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予以徐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市中区

1月25日,解放北路派出所民警在市中区香港街安全检查时,发现商户张某在商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将其非法存放的64挂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经审查:张某利用门市的便利,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将烟花爆竹储存在商铺内,伺机嫌取“春节”旺季钱,市中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对张某依法行政拘留。

峄城区

1月25日晚9时20分许,坛山派出所民警在峄州桥东侧巡逻时,发现一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男子,并将其当场抓获。

经查,该男子在禁燃禁放时段区域内,故意使用打火机违规燃放双响爆竹4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这也是峄城公安开出的首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罚单。

无独有偶,1月26日13时许,榴园镇棠阴街某电动车商户员工为庆祝销售业绩,在商铺门口违法燃放鞭炮。随后,榴园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台儿庄区

1月26日9时许,台儿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泥沟镇兰城村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检查时,发现陈某在自家经营的农资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00余件。民警们遂将其传唤至分局办案中心。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台儿庄警方依法给予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陈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高新区

1月25日11时许,兴仁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光明社区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德仁花园小区一楼道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经走访调查,找到了燃放鞭炮的居民吴某。

经询问,吴某对于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吴某处以罚款四百元的治安处罚。记者从高新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处罚为全市首张禁燃禁放处罚单。

禁燃禁放,从我做起!

综合自滕州公安、山亭公安、枣庄市中警方、平安峄城、平安台儿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