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厅开展了第二批全省景区化村庄创建工作。经过组织专家会议评审打分和暗访检查,我厅审议确定第二批山东省景区化村庄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联系人:张文韬联系电话:0531-51791898邮箱:sdwlzykf@126.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12月10日
第二批山东省景区化村庄公示名单
枣庄市(11个)
(来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