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菏泽经济开发区社发中心疾控中心接到菏泽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贾某某2021年10月31日与北京昌平区确诊新冠病例李某某在北京市月朝景超市同空间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本人已于11月8日早8时在牡丹区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1月5日自行去北京市清华长庚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月8日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月6日乘坐Z601次火车(北京站-菏泽站,08:52-14:05)硬卧8号车厢12号上铺,14:05到达菏泽火车站,出站后曾去过出站口北侧男厕所,在厕所期间未戴口罩,后乘坐出租车15:03到达市立医院,但未进入。出租车司机李某某已按照次密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贾某某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菏泽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0530-5329922
(总台记者 陈俊峰 窦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