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进行综合评价和表彰的最高荣誉,是一块高含金量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惠民工程。作为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受益者,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增光、添彩。为此,枣庄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言行的实践者。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不讲脏话、不说恶语,举止优雅、衣着相宜;公共场所文明有礼,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禁烟场所吸烟;行路驾车文明有礼,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翻护栏,不抢道争先、不乱停乱放;旅游观光文明有礼,文明出行、行为得体,懂礼仪、守秩序,不在景区景点涂画;网上交流文明有礼,传播文明信息,抵制网络低俗、媚俗之风。
二、做道德风尚的传播者。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以友爱促和睦、以友好促和美、以友善促和谐,争当遵德守礼枣庄人。以崇德、积德的共同行为,汇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三、做创建活动的参与者。积极参与单位和社区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积极主动建言献策,善于提出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勇于监督各种不文明行为。自觉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投身扶弱助残、文明劝导、保护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时代新风尚,形成生活新常态。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负责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全力投入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之中,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
枣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