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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10:31:17

为全面落实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更好满足群众核酸检测需求,1月27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全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将全省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予以公布。各级疾控中心在做好疫情防控“应检尽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愿检尽检”服务。其中,枣庄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共26家。

到相关机构检测时,应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排队等候采样,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枣庄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2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