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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8日 11:42:26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印发《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的补偿。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