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万物春公司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经各方共同努力,已具备清退条件。现将案件侦办中追缴处置变现的资产按比例依法进行清退。
一、清退人员范围
报案并经审核登记的人员。
二、清退方式
清退资金采取统一打卡方式进行返还。
三、清退比例及计算方式
(剩余涉案资产处置资金(含孳息)+第一次清退返还预留资金)÷下欠集资金额×100%=退还比例
每户退还金额=每户下欠本金×退还比例。
四、清退资金打卡办法
(一)已参与第一次清退返还工作集资参与人返款流程。资产清退组按照第一次返款信息,群发短信通知集资参与人第二次清退返还信息,请已参与第一次清退返还集资参与人确认银行卡是否有效,无异议的集资参与人由资产清退组直接将应清退款项打入其银行账户;银行卡信息变动集资参与人联系资产清退组更换银行卡信息后,由资产清退组直接将应清退款项打入其更换后的银行账户。
(二)首次参与清退返还集资参与人返款流程。
1.按公告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清退资金。
2.领取清退返还款时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仅供核对);(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3)合同及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
3.代为领取清退返还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A4纸)等相关证明材料。
4.集资参与人需提供本人持有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信息(账号、户名、开户行等),核实信息后将清退返还资金转至账户中。
五、清退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为集中清退时间。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曹警官、吴警官;联系电话:0558-5695063;清退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药都路交叉口亳州市交警支队4楼413清退办公室。
亳州市万物春案件第二次
清退返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