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近日,山亭区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水泉镇赵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倪印元不正确履职,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问题。2007年7月至2019年6月,倪印元在任水泉镇赵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村级事务疏于管理,导致下辖三个自然村长期未及时足额收取集体土地承包金。2020年6月,倪印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徐庄镇民政办原副主任、福利院原院长、涝岭村党支部原书记隽伟在农村五保审核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发生违规领取五保金问题。2016年3月,隽伟在任徐庄镇民政办副主任、福利院院长、涝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经核实,且未按程序进行评议、公示情况下,为不符合条件的涝岭村村民王某某办理五保手续,导致王某某违规领取五保金。隽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隽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区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原科长魏永水在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导致发生多起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魏永水在任区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期间,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多个镇街虚报冒领、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频发,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魏永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魏永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报指出,今年开展的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对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改进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报要求,区直相关主责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立足职能职责,深入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专项整治,以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回应群众期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往实里做、往深里抓,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要进一步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持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