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滕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7.13-7.19)》,滕州三兄弟游泳馆有限公司、滕州市滨湖镇东陈村卫生室等9家单位因卫生问题被行政处罚。
经查,位于滕州市华腾小区6号营业房的滕州李兴华内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置于专用包装容器、使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护士从事护理活动,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滕州市姜屯镇小洪疃村卫生室,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人员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梳理中发现位于滕州市西岗镇南张庄村卫生室东临门头的史某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滕州市卫生健康局没收其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100000元;滕州市滨湖镇东陈村卫生室和滕州市大坞镇东立里村卫生室都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位于滕州市荆河街道平行路22号的滕州王某民内科诊所和滕州市滨湖镇赫村卫生室都未按规范填写门诊日志,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滕州市西岗镇东王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王某铸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位于滕州市北辛街道学院西路昊洋大厦4楼403室的滕州三兄弟游泳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孙某萌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