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复工达产率,加快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日前,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复工达产率加快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的若干措施》,破解当前制约企业复工达产和重点项目开复工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
《措施》提出分区分级精准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各地自行设置的各类审批或变相审批一律撤销,低风险区域,落实常规型管控措施,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企业和项目开复工不需备案。中风险区域,实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
省内低风险区域,全面放开人员、交通管控,人员凭健康通行卡跨区间流动不受限制,不采取隔离措施。省内返岗务工人员,由用工单位实行符合规定的岗位健康管理,由企业所在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监管到位。外省来鲁人员持输出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对户籍在外地,能够证明上岗前14天在山东且没有外省活动史、没有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的,视同省内返岗务工人员。
大力推行复工复产等重点事项网上办。《措施》提出,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专题服务接入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并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及时梳理发布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和网上服务事项。依托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统一受理政务数据共享需求。
在支持服务业开业复工方面,《措施》提出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企业,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服务业企业,免收2、3月份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至6月份房租。2020年2月起,免征服务业中小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在支持重点项目方面,《措施》提出,安排重点项目驻企联络员全面梳理、摸排项目建设复工中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及钢材、砂石料、混凝土等原材料情况,报项目所在县(市、区)疫情处置指挥部统筹协调解决。加大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74个重点项目融资支持。
《措施》提出,多渠道解决企业和项目招工用工难题,组织开展好线上春风行动、线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做好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意愿和产业发展需求摸排,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企业招工“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