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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0日 09:50:35

广大市民朋友:


2020年2月9日,台儿庄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目前,患者王某已转到上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准确查找与王某密切接触的人员,现发布通告。


一、患者王某信息及行程轨迹


王某,女,51岁,台儿庄区涧头集镇谢庄村人。2月4日因发烧在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治疗,2月6日17:00转至传染科隔离治疗。


活动轨迹


1月24日11时许,王某去涧头集镇一分利超市购物,12时许从一分利超市出来回家。


1月25日09时许,陪同家人到涧头集镇徐塘村卫生室输液至13时;14时许,陪同家人到徐州市贾汪区二院,17时许返回家中。


1月26日09时许,陪同家人到涧头集镇卫生院二楼查血,在卫生院一楼输液室输液,13时许返回家中。


1月27日,居家未外出。


1月28日18时许,本人因发烧到涧头集镇徐塘村卫生室打针。约10分钟后回家未外出。


1月29日至2月3日,每日09时至13时在涧头集镇徐塘村卫生室输液。13时后回家未外出。


2月4日09时许,到涧头集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治。11时许到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2月6日住进区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隔离治疗。


二、相关时段在上述区域活动的人员,如有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要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登记备案,详细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其他相关人员要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自行测量体温。居家隔离时,应注意与家人单独居住,家庭成员全部佩戴口罩,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拨打“120”电话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由“120”救护车接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


三、居家隔离期间,请严格遵守隔离规定,严禁擅自外出。居家隔离结束后,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参加大型聚会、活动等,不得去人员密集场所。


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


台儿庄区疾病控制中心:0632-6656955


台儿庄区人民医院:0632-6618021




台儿庄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