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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1日 15:34:18   来源:健康枣庄

2月1日,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

1月16日,该患者从枣庄乘坐G58次(8车07C)列车至北京,17-18日参加北京国际酒店居然之家年会;19日乘坐G41次(3车08D)列车由北京至泰安,20日与同事驾车返回家中;1月26日咽痛,1月28日出现发热,30日入院隔离治疗。现提醒同乘以上任一车次车厢的乘客,如有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立即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备案,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2.同乘人员返家后,不要外出,从乘坐车次时间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如发现异常症状,应立即与所在村(社区)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就诊接诊工作;

3.如需自行就诊,须全程佩戴口罩,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枣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