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现将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薛城区周营镇沙井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马自强克扣村民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问题。马自强在村任职以来,负责该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代收代缴等工作。该村残疾村民高某某,2011年至2013年每年交给马自强300元,2014年至2016年每年交给马自强100元。2011至2016年,马自强为高某某按照每年100元最低标准缴纳600元,剩余600元被其克扣。2016年,该村村民杨某某办理残疾证后续交社会养老保险费1000元,马自强收取后仅为杨某某缴纳100元,剩余900元被其克扣。1500元克扣钱款被其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19年7月,马自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薛城区邹坞镇陈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延松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出现违法使用村集体土地问题。2018年4月,孙延松代表陈楼村与枣庄联动建材有限公司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协议,合同中仅约定租赁土地大体位置,未明确土地四至和面积。在协议履行中,该村对集体土地监管不到位,导致枣庄联动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村集体基本农田扩大厂区面积,造成不良影响。孙延松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负有监管不力责任。邹坞镇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党委委员张延安和邹坞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健监督查处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7月,孙延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延安、王健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啃食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严守纪律规矩,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把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各主责单位要聚焦重点问题,坚持“改”字当头,“实”字托底,细化整治措施,倒排工期进度,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并结合整治情况,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和体制机制障碍,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责任部门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