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与各区(市)党委、枣庄高新区党工委、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共53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分别同滕州市、山亭区、台儿庄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李峰要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严抓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以反腐成效取信于民。
市委副书记、市长石爱作分别同薛城区、市中区党委和枣庄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石爱作要求,针对谈话中指出的有关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以管党治党的新成效、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市委副书记、峄城区委书记于玉分别同峄城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于玉要求,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廉洁从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市委常委王玉波、张兵、李兴伟、李爱杰、孟令兴、朱国伟、韦昌进,副市长霍媛媛、周宗安、宋丙干、邵士官分别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本次廉政谈话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纳入廉政谈话重要内容,同时结合每名谈话对象任职时间和工作实际,提出更具针对性的谈话要求,督促谈话对象以具体工作为抓手,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市监委将督促谈话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增强谈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