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在随团外出旅游时,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出行,远离社会上一些个人、户外俱乐部等非法组织的旅游业务活动。到旅行社现场报名咨询,可查看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是否摆放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旅行社营业执照》,文化和旅游部门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必须证照齐全。外出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及购物协议,旅行社制定的旅游行程要看仔细,其中推荐的自费项目要问清楚再作选择,合同及合同附件、收据或发票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一定要保存好。
★市民朋友在随团外出旅游时,要理性看待旅游产品价格。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对于时下兴起的网购旅游、团购旅游,不能仅仅考虑价格低廉,应首先考虑组团社是否具有资质,产品价格是否低于旅游成本,莫要图便宜选择超低价旅游产品,往往低价产品背后都存在依靠增加购物、自费项目来获取不当经济利益,到最后既花了很多钱还没有看到真正美好的旅游景观。
★市民朋友在随团外出旅游时,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购买意外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或保险号。参与攀岩、漂流、蹦极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各类活动的安全提示,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市民朋友在随团外出旅游时,要做到依法文明旅游。《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参加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要按照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做到“重安全,讲礼仪;不喧哗,杜陋习;守良俗,明事理;爱环境,护古迹;文明行,最得体”。
★市民朋友在随团外出旅游时,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旅途中若发生违反合同的旅游纠纷或服务质量不满意的事情,首先要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沟通协调,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在当地解决好纠纷问题。若旅行社或全陪(地接)导游拒不接受意见,或对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遇到情况非常紧急或有必要现场解决的纠纷,可以拨打当地文旅部门的投诉电话,也可以拨打组团社所在地的文旅部门投诉电话,请行政机关给予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