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星宇店等21家零售药店药品GSP认证证书依法收回。
据了解,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星宇店等21家零售药店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此次被依法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的21家零售药店分别为: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星宇店、枣庄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薛城二十七店、枣庄华佗国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奚仲店、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李时珍大药房、枣庄市天天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梅园店、枣庄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汇丰店、山东幸福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禄店、枣庄市天天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齐村店、枣庄市御医堂药品有限公司、枣庄惠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百灵店、山东幸福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文渊园店、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紫光园李时珍大药房、枣庄惠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家园大药房、枣庄华佗国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友佳店、德信专业药房连锁(枣庄)有限公司康泰店、山东原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恒安堂药品超市六店、枣庄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台儿庄泥沟店、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台儿庄泥沟店、枣庄惠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店、山东幸福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善国北路店、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祁连山路李时珍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