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滕州市交通运输局明确任务、强化担当,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做好运输行业管理。积极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大客、货运输企业及车辆维修企业的管控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环保监管。
抓好道路扬尘防治。加强管养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县道坚持每天至少湿式清扫1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根据车流量和扬尘情况,加大清扫和洒水作业频率。优化路面质量,及时修复损毁路段,并结合道路日常养护和巡查,治理公路脏乱差,确保路面无积尘,行驶车辆无明显扬尘。
严防工程施工扬尘。督促施工单位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到“五个100%”,即进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实现规范管理;现有工地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限期停工整改;新开工的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
治理源头和路面车辆扬撒。把好货运源头关,规范货车装载,严禁“冒顶”运输,引导货车驾驶员遮盖篷布、清洁运输,防止沿路抛撒,做到不扬尘、不抛撒、不遗漏。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发现各类运煤、沙石等货物超限超载或未采取密闭、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的车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 (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