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竭力打造“快办、便民、公开”的消防服务模式,全面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手续申请220余件,所有行政审批无超期、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消防执法服务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为切实推进“双招双引和重点项目突破年”工作,市消防支队加大措施,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竭力打造“快办、便民、公开”的消防服务模式,全面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赢得各方点赞。日前,记者就该队在这方面的工作,专访了市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刘卫华。
问:市消防支队是如何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全面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
答:市消防支队党委高度重视优化消防执法服务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支队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全市消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全市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主动对接市政府、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办公室,掌握全市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医养结合、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名单,为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项目专员负责制,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在工程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提前介入,提供消防“预审核”、施工工地指导检查、疑难问题咨询等服务。
问:市消防支队是怎样以便民利民为引导,提升服务质量和标准的?
答:消防行政审批是企业和群众申报投资项目的一个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升窗口便民化水平,支队从窗口建设入手,在全市消防窗口提出了“说话最和气,语言最文明,服务最热情,执法最公平,办事最快速,群众最满意”的“六最”工作目标。结合消防审批项目,印制5类消防明白纸,在窗口设置便民服务箱、群众接待区,想方设法给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
为尽量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路,支队推行实施了“三个一”服务,即“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工作模式。“一次性告知”:对服务对象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所有不合格项;“一站式服务”:消防业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受理窗口首问负责制,对政府重点工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医养结合工程、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工程、住宅小区不动产登记工程等开辟绿色通道;“一窗式受理”:由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做到手续齐全立刻办,时间不够加班办,情况不熟帮助办。
此外,支队还创新推出了“上门服务”“网上预约”“免费邮寄”等优化便民服务,仅快递邮寄服务一项,已累计邮寄送达法律文书110份。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即改即行、落地见效,给办事企业和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问:市消防支队是如何优化程序、简政放权、提质增效的?
答:支队立足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创新监管方式,将重心从以行政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转变为监督管理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消防工作的简政放权真正向改革深水区踏入,力求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自去年以来,支队取消了对消防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属于消防设计审核、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消防部门仅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将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下放至县级消防部门办理。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审批时限进行压缩,其中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项目的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消防验收项目的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特别是针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免于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手续;对于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免于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并对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不再收取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再要求申报方提交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手续申请220余件,所有行政审批无超期、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消防执法服务经济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