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的要求,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镇(街道)党(工)委配备政法委员的通知》,就3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完成镇(街道)党(工)委配备政法委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市全面铺开。其中,峄城区、薛城区、台儿庄区率先完成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
配备镇(街道)政法委员,有利于破解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难题,有利于理顺工作体制,强化党的领导,有利于机构改革后统筹基层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形成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合力。下一步,市委政法委还将就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真正提升镇(街道)政法委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自觉运用《条例》指导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