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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30日 09:27:13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2起(含受伤事故)、死亡42人,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要求,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抓好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切实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2起(含受伤事故)、死亡42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3%、8.7%,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其中,薛城区发生事故4起,死亡12人,发生了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突破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滕州市发生事故15起,死亡14人;山亭区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市中区发生事故14起,死亡8人;峄城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台儿庄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枣矿集团非煤产业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突破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市直部门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此外,对全面完成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滕州市、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枣庄高新区给予表扬。对没有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港航局、市消防支队等12个部门单位给予表扬。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薛城区、枣矿集团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