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增设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更名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为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1月7日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枣庄市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1. 增设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 改革后,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共设立8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