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传媒网12月29日讯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大众网记者注意到,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市)政府负责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区(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综治、机构编制、民政、工商、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共同开展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了治理任务,即: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但相关证件不齐全的无证幼儿园;整改一批无重大安全卫生隐患、教学条件和教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无证幼儿园。
符合准入条件的无证幼儿园应当由区(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出具消防许可、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办学许可、餐饮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安全设施、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要限期整改。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
各区(市)要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核查和分类处理,确定拟准入、整改和取缔对象名单,由教育部门下达非法办学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2019年3月,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综治、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准予审批登记;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而继续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强制查封。